农药科学保管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4-12-31 09:53

1、应选择通风、阴凉、干燥、防火、防毒、防潮、防高温的地方,严禁明线接电。

2、严禁与粮食、种子、食品、化肥、其他化学品、油料、生活用品混存;严禁贮于牲畜经常活动的地方;防止儿童接触;禁止接近火源或高温区域。

3、严禁在农药贮存库房内动用明火或进行电焊、吸烟、饮食、休息等活动,防止人身中毒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