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合理使用原则

发布日期:2018-07-18 01:53

农药是一类用来防治病、虫、鼠害和调节植物生长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属于特殊化工产品。按照防治对象来分类,可分为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杀鼠剂等七大类。农药对农作物的稳产、高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带来了不少的副面影响。如何正确安全使用农药,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面就谈谈农药的合理使用原则。

首先对症下药,各种农药都有它一定的防治范围和对象。因此,在决定使用一种农药时,必须了解这种农药的性能和防治对象的特点,这样才能收到预期的防治效果。如杀虫剂中的杀虫双,对螟虫、稻苞虫、稻纵卷叶螟的防治效果较好,但对稻飞虱、稻叶蝉类较差。同一种药剂,由于制剂规格不同,使用方法完全不一样。一些是直接大田喷施,一些需稀释后施用。

其次是掌握施药的合适时期。害虫、病菌和杂草在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对药剂的抵抗力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加强预测预报,抓准抓紧施药适期,针对它们的薄弱环节进行施药,就能收到良好的防治效果,并能节省用药。如在防治粘虫和稻纵卷叶螟时,则应掌握在3龄以前进行施药。同时掌握害虫的活动规律,有的害虫,如粘虫幼虫白天一般伏在稻丛下部,傍晚以后才爬到上部。因此,白天用药效果差,而傍晚施药效果好。

第三选择适当的施药方法。施药的方法有很多种,各种方法都有它的优缺点,应根据药剂种类、剂型、作物及防治对象的具体条件选用适当的施药方法。一般药剂的标签上有推荐的方法。此外,施药还要施得均匀周到,才能提高防治效果。再者要抛弃全面喷湿的施药方法,从理论上讲,这种方法是完全做不到的,从病虫在作物上的分布情况分析,其实并无必要把作物全株喷湿。国外专家提出,对于植物病害的防治,农药的覆盖率只要达到40%即可,而对于害虫的防治仅需5%的覆盖率就够,因为害虫是能够活动的。一般来说,药剂的覆盖率能达到33.3%就可同时满足病虫害的防治要求。

第四合理混用农药。科学合理的复配混用农药,可以提高防治效果,扩大防治对象,延缓有害生物的抗性,延长老品种的使用年限,降低防治成本,充分发挥现有农药的作用。目前农药的复配混用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农药厂把两种以上农药原药混配,商品生产;一种是防治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把两种以上农药在防治现场,现混现用。现在农药混合的主要类型有:杀虫剂加增效剂、杀虫剂加杀虫剂、杀菌剂加杀菌剂、除草剂加除草剂、杀虫剂加杀菌剂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农药复混配用虽然可以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但切不可任组合,盲目搞二合一、三合一。对此应抱有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格的复配混用方法。

最后掌握准确的农药配制浓度。农药除一些特殊的低浓度粉剂、颗粒剂等可以直接使用外,多数剂型需要加水稀释,配制成一定浓度或倍数后再使用。因此必须掌握准确的农药使用浓度的配制方法,才能收到预期的防治效果。药剂浓度常用的三种方法是,百分浓度表示法、百万分浓度表示法(PPM)和倍数法。最常用的是倍数法,而且农药的标签上常用这种方法表示,简单易懂。一般稀释液是原药的倍数,当稀释倍数小于100时,就是一份原药加(稀释倍数)-1)量的水;大于100时,是一份原药加稀释倍数量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