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蔬菜生产农药使用原则

发布日期:2019-01-15 06:10

无公害蔬菜生产上允许使用的农药有生物源农药(微生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植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有机农药和无机农药)、有机合成农药。其使用原则主要有:

一、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采用各种有效的农业、物理、生物、生态等非化学防治手段,减少农药的使用次数和用量。

二、优先使用生物源农药,尽量少用化学农药。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

四、使用化学农药时,严格执行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GB8321.1-GB8321.7《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五、正确诊断病虫害种类,选准对口农药,严格掌握农药的使用范围、用药次数和使用量。

六、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掌握防治指标,适时用药。

七、合理混用、轮换交替使用不同作用机制或具有交互抗性的药剂,克服和推迟病虫害的产生和发展。

八、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喷雾器,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装过农药的空瓶、袋要集中处理,剩余药剂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