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首次点评农机霸王条款

发布日期:2018-07-15 02:13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重庆市消委会联合公布了2005年五大农资霸王条款。这是中消协首次挑战农资经营中的霸王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其中一项为农机霸王条款―违反国家农机三包规定,逃避应尽的法定义务。

据了解,这次点评的一个典型案例是:某农机具产品说明书上标明“产品自出售之日起半年内,凡属产品制造质量问题的,我公司实行免费保修服务;产品自出售之日起不超过一个月,确系产品制造问题,经维修部门维修3次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我公司负责给予包退。”

中国消费者协会和重庆市消委会对该案例的不公正性作了点评:该农机产品说明书上经营者单方面作出的三包规定,有意缩短了法定的三包期限(多数为整机1年、主要部件为2年),并将退货的条件由修理两次增至3次,明显低于国家的规定,限制了农民的三包权益,减轻了经营者的责任,应属无效条款。

中消协表示,面对农机霸王条款,农村消费者应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机经营单位购买;索要发票、信誉卡或购买凭证,发票上应注明购买的时间、品种、数量、单价、金额;不要接收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