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内轮胎出现裂口,经销商同意换货,却要收取50元运费,我该怎么办呢?嫩江县消协接到农民消费者洪先生的投诉。原来他于2008年7月5日在农机配件商店购买了两只轮胎,在2009年4月7日,却发现两只轮胎均出现了裂口,他去找经销商,经销商同意给更换轮胎,但是让洪先生支付50元的运费,洪先生不同意,便投诉到嫩江县消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第二十条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销售者应当负责运输或者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的规定,显然,经销商将运费强加在消费者身上是不对的。经过县消协的调解,经销商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洪先生更换两只轮胎,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此,嫩江县消协提醒广大的农民朋友,在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一定要依法维权,不要支付不合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