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NY/T1554—2007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锤片式、齿爪式饲料粉碎机的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粉碎机产品质量评定。
主要技术内容
1.主要性能指标
(1)生产率:企业明示设计要求。
(2)吨料耗电量:粉碎玉米时,锤片式粉碎机≤7千瓦·小时/吨,齿爪式粉碎机:转子直径≤250毫米,筛孔1.2毫米时≤20千瓦·小时/吨,转子直径≤250毫米,配单项电机,筛孔1.2毫米时≤26千瓦·小时/吨,转子直径>250毫米,筛孔1.2毫米时≤17千瓦·小时/吨,转子直径>250毫米,筛孔2毫米时≤9千瓦·小时/吨。
粉碎蔓类、茎类时,锤片式粉碎机(筛孔2毫米)≤11千瓦·小时/吨,齿爪式粉碎
机(转子直径>250毫米,筛孔2毫米)≤45千瓦·小时/吨。
(3)轴承温升≤25摄氏度。
(4)饲料温升:锤片式粉碎机≤25摄氏度,齿爪式粉碎机≤20摄氏度。
(5)粉尘浓度(工作区内)≤10毫克/立方米。
(6)噪声≤93分贝。
2.安全要求
(1)粉碎机成套出售的应有防护装置。单机出售的应在说明书中规定“使用时必须配戴防护罩”。
(2)操作手柄、机壳、防护罩等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要固定,有永久性安全标志。
(3)成套出售的粉碎机操作开关处应有注明用途的文字和符号。
(4)粉碎机(单独使用小型的粉碎机除外)应装有安全开关,当打开粉碎机盖(门)时,保证电源被切断。
(5)配备电控装置的粉碎机应装有过载保护装置,不配备电控装置的粉碎机应在使用说明书中强调指出使用中应安装过载保护装置。
(6)人工喂入口工作台的高度应为700—1100毫米。装有机械喂入机构和铡切机构的饲料粉碎机喂入口应设防护罩,防护罩到喂入辊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50毫米。
(7)锁紧装置应安全可靠,开启方便。
3.使用可靠性
锤片式粉碎机应不低于94%;齿爪式粉碎机应不低于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