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前准备
第一条凡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熟悉有关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条不准穿有碍安全操作的服装参加作业,系好钮扣、扎紧衣袖,妇女需戴工作帽,发辨不得外露。
第三条对投入作业的农业机械必须先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的技术状态,并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农用动力机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投入作业;
1、机组的安装不牢固或不正确;
2、主传动皮带与其他传动部件无可靠的安全防护罩;
3、动力机械的仪表、指示器不全或失灵;
4、夜间无完备的照明设备。
第五条拖拉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投入作业;
1、发动机及传动系有明显杂音或其他不正常现象;
2、离合器接合与分离不良;
3、变速机构发生故障或工作不良;
4、转向与制动工作不良;
5、轮胎气压不符合标准或行走部分有故障;
6、灯光、仪表(指示器)、喇叭、信号及雨刮器不全或工作失灵;
7、与配套机具的挂接不牢或无安全保险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