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出厂后到销售部门要经过运输、装卸,有时会由于挤压、碰撞而使外部零件变形或损坏,也可能丢失。因此,在购置时,需经过技术鉴定后才能确定购买。鉴定一般分为外部形态鉴定和运转状态鉴定。
1.外部形态鉴定
包括外观检查和随车工具、备件,技术文件等的验证。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有无因运输而造成的外部机件的碰伤、损坏及丢失现象,各部铅封、标牌是否齐全等。
随车附件包括随车工具、易损备件、技术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应按照厂方的装箱清单逐件对照验收。通过检查无误后可进行运转状态的鉴定。若发现缺少、损坏零件及不合格的零件时,应向销售单位及时提出,加以补偿或更换。
2.运转状态鉴定
(1)启动情况:新拖拉机的发动机必须易于启动。一般情况下,一台性能较好的柴油机,在环境温度为10℃时启动,一两次即可着火。
(2)发动机的运转情况:发动机启动后,看排气管冒烟情况是否正常。突加油门后黑烟很快消失,表明经济性能好。正常工作状态时,排气呈淡灰色。同时声音应清脆、无异响,没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各种仪表、电器工作正常。
(3)拖拉机操纵及运转情况:发动机运转正常后,再开动拖拉机。应达到如下要求:离合器工作可靠、接合平稳;变速换档机构操纵轻便;转向机构工作灵活,运用方便;底盘各部位不应有漏油现象;运行中无异响。若有液压系统,还应将液压油泵接合动力,进行升降操作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