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运输要“五稳”

发布日期:2018-12-14 23:27

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拖拉机驾驶员要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要做到“五稳”。

装载货物要稳。装载货物时除做到“四不超”(不超长、不超宽、不超高、不超载)外,还要做到装载货物要稳固。如果货物超出拖车箱就要用绳子扎牢,防止在行驶途中货物掉下来砸伤行人及发生事故。

车辆起步要稳。拖拉机车身比较长(中型拖拉机车头加上拖车6米以上),因此起步前,驾驶员要察看前后左右是否有小孩玩耍,以及是否有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鸣号、低速起步。

路上会车要稳。道路行驶经常要与对面来车相会,在两车会车时,要选择道路宽、视线好、与对面来车横向间距保持2米以上路面条件,做到进“一看、二慢、三通过”。

倒车要稳。驾驶员在行驶途中或装货卸货地点,经常需要倒车或调头,驾驶操作时一定要稳慎,特别是在人车流量大的地方更要谨慎,要看清各方向的行人、非机动车和车辆的动态,在不妨碍其他各方通行的情况下,有人指挥再调头或倒车,以确保安全。

停车要稳。拖拉机在运行中,驾驶员根据情况可能随时停车,如发现拖拉机有异响、车箱货物装载不稳等,不可紧急刹车停车。紧急刹车,不但增加拖拉机的磨损,还容易造成后面车辆追尾撞车事故。驾驶员需要停车,应选择路面宽的地方,先减速、打右转向灯,然后平稳地停靠在道路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