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和5日:它限定的是整机“三包”有效期内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插秧机、播种机等产品在农忙季节出现故障的修理期限;在服务网点范围内属易修理的故障,修理者应于2日内予以排除,属不易修理的故障,应当于5日内予以排除。
7日:这是限定销售者对农民“三包”要求提出处理意见的期限。“三包”有效期内,对于农民的“三包”要求,销售者应当自接到要求之日起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超过7日内未作答复,或者未按答复意见处理,或者处理不符合规定的,农民可根据规定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销售者承担。
40日:这是限定修理者修理好产品故障的期限。“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发生故障,修理者应当自送修之日起40日内排除故障,并保证正常使用;超过40日未修好的,销售者应当凭修理者出据的记录,免费为农民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个月:这是二冲程汽油机整机“三包”有效期。
6个月:这是四冲程汽油机整机、二冲程汽油机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
9个月:这是单缸柴油机整机、18千瓦以下小型拖拉机整机的“三包”有效期。
1年:这是多缸柴油机整机、四冲程汽油机主要部件、18千瓦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整机、联合收割机(包括玉米收获机)整机的“三包”有效期。
1年半:这是单缸柴油机主要部件、小型拖拉机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
2年:这是多缸柴油机主要部件、大中型拖拉机主要部件、联合收割机(包括玉米收获机)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