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会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带领全国农机化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部党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2018—2020年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启动实施,农机化管理推出了系列“放管服”措施,农机社会化服务创出新高,全国农机总动力预计超过10亿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8%,较好地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2019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及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部署,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硬任务,以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落实落地为主线,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为动力,以推进“两融、两适”(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实现全程机械化有新提升、全面机械化有所突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机械化支撑。
一、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发展
1.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措施成效纳入粮食生产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加大薄弱环节机械化试验示范和技术支持力度,重点推动双季稻区机械化栽植、玉米籽粒直收机械化、长江流域油菜种收机械化以及棉花、马铃薯、花生等采收机械化发展,满足粮食稳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需要。组织专家指导组和各主产区农机部门技术力量,分作物分区域举办系列全程机械化现场推进活动,示范推广一批新技术新装备。开展区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评价,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推出100个左右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和一批整体推进示范市。支持指导广西等地探索完善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生产运营机制,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样板。2019年,力争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比上年再提高1个百分点。
2.深度推动农机农艺融合。聚焦全程机械化短板弱项,开展农作物品种、栽培、机械化技术融合共促专题研讨活动。建立农机农艺融合指导联系点,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械化、轻简化、标准化生产试验示范,完善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积极发掘地方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组织论证发布一批作物品种、种植制度、经营规模、装备技术等要素集成配套的区域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组织专家组向社会发布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南,引导品种选择、农艺优化、农机研制、农机应用等方面同向而行。根据农机农艺融合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成员。
二、积极推进全面机械化发展
3.研究启动相关产业机械化顶层设计。联合各有关单位,组织编制畜牧养殖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设施农业装备发展规划,召开畜牧养殖业机械化现场会、设施农业座谈会,开展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研究,推动农业机械化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初加工业及设施农业延伸。
4.组织特色机具和技术示范交流。组织开展畜禽健康养殖、环境调控、饲草料生产、精准饲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械化技术示范交流活动,促进畜禽养殖工程工艺优化升级。组织调查发布全国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引导研发制造农民需要、适销对路的各类农机。在优势产区推进果菜茶种植管理、采收转运、产地处理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攻关和试验示范,积极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离田、保护性耕作等先进适用技术。
5.推动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总结推广重庆等地的实践经验,积极推进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让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机具库棚建设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三、大力推进政策科技支撑
6.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突出监管与服务,与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实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推动各地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农财两部相关规定,加强违规风险较高补贴机具的跟踪评估,重点从推广鉴定、分类分档、机具核验等方面研究完善防范措施,依法依纪从严整治违规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补贴机具投档、补贴申领办理便利化水平。深化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推动大马力、高性能和特色、复式农机新装备加快鉴定及纳入补贴范围。加大畜禽粪污处理、丘陵山区和特色产业适用农机装备补贴支持力度,推动开展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创新试点。推进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工作落地见效。推进国内外农机在购置补贴方面一视同仁取得实质性进展。组织编印宣传挂图,推动补贴信息全程全面公开,加快实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全覆盖,受益对象公示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各方面监督。
7.积极推动农机化科技创新。推动《薄弱环节农机化技术创新》国家重大专项立项实施。指导农机化科研平台、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建设,推广应用农机化科技创新信息平台,探索构建“科研平台+科研基地+区域示范”农机化技术创新模式,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发布农业机械化主推技术。发挥农机化科技创新专家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农机化薄弱环节和农业绿色生产机械化装备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推进“互联网+农机化技术推广”建设,组织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试验验证,创新“田间日”等推广新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和推广效果。
四、创新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8.精心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三夏”、“三秋”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作用,抢前抓早,举办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活动。强化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和信息引导,搞好作业进度统计和机具调度,保障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高质量、高效率进行。加大农机深松整地的技术指导和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实施好作业补助政策,提升农机深松深翻作业物联网监测水平,完成深松深翻整地1.4亿亩以上。
9.大力促进农机服务提档升级。推进农机服务创新,引导“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互联网+农机服务”等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发挥农机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引擎作用,推出一批典型范例。向2000个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赠送《农机科技推广》杂志,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对大学生从业农机合作社工作的指导联系,培育农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生力量。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带头人轮训,编制培训教材,引导各地贯彻落实《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大纲》,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丰富农机化实用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农业系统“互联网+农机培训”品牌建设,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规范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农机维修技能师资培训课件评选活动。
10.积极推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组织开展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提出思路任务目标及措施。推进农机鉴定、购置补贴、安全监理、统计、认证等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取得进展,推动构建农机化管理服务大数据平台。组织开展精准农业应用示范,推动自动驾驶、远程监测运维功能前装应用,建设综合数据服务系统,开展智能农机装备技术演示交流活动,促进农机装备应用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农机直通车”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农机化管理工作效率。引导社会力量开发推广农机合作社运营管理app,以信息化助推合作社日常管理精细化。组织行业协会制定农机作业监测数据采集接口和数据传输格式规范,促进农机大数据共享互通。加大部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指导力度,做好全国农机作业安全监控信息系统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五、深入推进农机化管理“放管服”改革
11.确保农机鉴定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推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制定《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等配套制度。举办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推进农机鉴定改革落地见效。指导农机鉴定机构抓紧制修订农机鉴定大纲,进一步优化鉴定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指导做好农机专项鉴定工作,畅通农机新产品鉴定渠道。加强全国农机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各地实现“互联网+农机鉴定服务”。组织开展在用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指导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积极做好农机化标准建设工作。
12.确保农机安全监管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指导地方及时修订完善农机牌证管理制度,创新驾驶证考试和农机安全检验工作机制,鼓励开展送考下乡、送检下乡。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出台农机事故处理和安全监理执法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科学界定行政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继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制定《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十周年知识竞赛、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创建100个左右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和一批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
13.确保农机维修和驾驶培训等改革到位。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切实加强农机维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及《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部令的修订工作。积极推进农机驾驶培训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修订论证等工作。制定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实施办法,落实季报制度,召开全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