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机时,您放弃了哪些权利

发布日期:2019-04-08 09:18

我们在购买农机的时候,一般我们把钱交给经销商,经销商把设备交给我们,似乎交易已经完成,大部分用户将设备运回家开始使用。

殊不知,此过程中我们主动或是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了许多权利。我们今天在这里盘点一下,希望在您采购农机设备时要将本属于自己的权益拿到,也希望经销商们能够诚信经营,不要在这方面做手脚。

1、索要正规发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费者在消费之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消费者应尽的义务。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或收获机进行注册登记时,要求购机户必须提供正规发票。

2、索要产品合格证的权利。一个产品只有拿到合格证,才能进入市场,如果经销商无法提供合格证,不能产品是否合格或是三无产品。同时合格证也是机车注册登记所必须的要件。

3、索要三包凭证的权利。三包凭证是对用户权利最重要的保障,所谓的三包是指保修、包换和包退,在所购设备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三包凭证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详细的规定请见农业部下发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4、接受厂商培训的权利。厂商在向用户交机过程中,必须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驾驶操作、保养维护方面的培训,这里之所以说是厂商,也就是说经销商可以完成这样的培训,如果经销商不具备培训能力,厂家必须提供此类培训。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厂商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5、索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零件目录的权利。国际比较知名的几大农机公司,一般都会明确指出说明书和零件目录作为整机的一部分是不可分割的,无论是购买还是转让,这两本资料都是必须随车的。在我们国内,经销商一般只会给用户提供操作说明书,零件目录并不给提供,主要目的是给用户在配件选购时设置一点障碍,用户没有零件编号,只能就近到经销商处进行配件采买,质量和价格都无法与其他供应商进行对比,实际上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如果购机户确认购机时经销商没有这两样资料,可义正言辞地向其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