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运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车辆走高速公路要收费吗?

发布日期:2019-04-08 14:02

为贯彻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机跨区作业负担,交通运输部于2009年正式实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及其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

免费政策具体实施规则如下:

1.适用车辆:

(1)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包括牵引式、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2)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包括平板运输车、半挂车等。

2.必备证件:

(1)联合收割机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2)运输车辆需提供《道路运输证》和其他相关证件。

3.操作流程:

(1)车辆持证件通过收费站。

(2)收费站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核实。

(3)核实无误后,予以免费放行。

该政策自实施以来,有效降低了农机作业成本,提高了农机利用效率,为粮食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完善政策细则,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惠及广大农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