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农业机械在现代农业生产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承担了超过50%农业劳动量,是广大农民劳动中不可短缺的重要生产工具,它对改进生产方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1、我国农机产品经常存在的质量问题
农机产品直接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现农机市场上的主要质量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1.1安全性不强。
很多农机产品生产者不懂标准、质量、安全、工艺等方面的知识,产品粗制滥造,致使很多安全防护装置没有或不合规范。
1.2工艺性差。
数量较大的农机生产者仅具备最基本的生产条件,其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较差。同时为了争夺市场,降低成本,放松质量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在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在生产工艺中减少工序,设备老化,加工精度无法保证等等,致使农机产品质量差。
1.3服务性不完善。
根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机销售者要对农机产品质量负责,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很难解决三包问题。
1.4说明书不规范。
按国家标准GB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说明书要明确标出产品用途和适用范围,并根据产品特点和需要标出主要结构、性能、型式、规格和正确吊运、安装、使用、操作、维修、保养和贮存等方法,以及保护操作者和产品的安全措施。但很多农机产品的使用说明书缺东少西,用词含糊,不符合标准,完全不能正确指导用户使用。
2、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2.1从生产销售者方面。
(1)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降低成本,他们采取用旧件拼装,私自改装以劣代优,减少工艺工序,仿造名牌等方式,全然不顾产品质量一味追求低价抢占市场;在销售活动中,他们又采用了代销售回扣等不法手段促销,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占据了农机市场的一个较大的份额。(2)从观念上,不引进先进的技术和人才,沿用老一套的营销和质量管理方式。一些生产厂家既无检测仪器,又无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无能力改良产品性能,不以产品质量来挤占市场。
2.2从消费者方面。
(1)贪便宜。我国农村经济水平落后,农民的农机购买能力还是比较低,于是他们在购买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以价廉为首选。(2)无鉴别能力。因为知识缺乏,信息不灵,农机朋友对农机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以及适用范围不了解,也弄不清生产销售单位的情况,对整个农机市场产品无法作比较。(3)维权意识差。法律意识谈薄,是制约农机投诉少的原因之一。
2.3从政府管理部门方面。
(1)缺乏宏观上的规划与指导。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深入,农机产品的管理和发展也要有新的探索和创新,现农机市场因为缺乏专业的宏观调控,显得有些零乱和盲目。(2)宣传力度不够。有关农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功能,农机生产销售的技术难题和管理手段的改进,各农机的技术标准与选购,这些方面的知识是广大农村的弱点。政府管理部门应采取多渠道培训和引导。
3、提高农机产品质量的对策
3.1生产销售者要参与市场,整合资源,提高自身素质,扩大发展,走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
生产销售者要走出闭门造机的模式,尤其要克服单一的以降低成本获取利润的做法,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参与市场竞争。也就是生产销售者首先要变为我为为人,要先为消费者着想,围绕生产产品的功能与质量为广大消费者发挥作用,从而来赢得用户赢得市场,到最后的实现利润。
3.2消费者要提高自身素质,做到选好机、用好机、管好机、护好机。
选好机。在购买前要多了解一些相关信息。
用好机。在使用之前要熟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全面了解其产品技术要求及操作要领、保养方式等,有疑难问题要及时请教农机技术人员,不要盲目操作。
管好机。在保管机具时要注意保养,以免人为损伤,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购机发票,三包凭证,农机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等。
3.3政府管理部门加大监管的力度,多层面地引导农机市场与消费,构架一个良好农机产、销、用空间。
(1)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内容,加大利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农机市场实际情况,对农机市场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让管理者、被管理者和消费者明确权限,处理起来避免模棱两可或规定不明了而造成整顿不力。
(2)加大农机市场整顿工作。一是建立农机整顿长效机制,明确农机打假的具体办事机构,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实行重点时期的抽查监督。根据农机购买和使用高峰的春耕、双抢、秋收的特殊时期,开展对农机市场不定点、不定时的抽查,严厉查处发现的各类问题,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3)扩大宣传,扶持优质产品壮大其发展。一是利用现场会、演示会。这种方式直接明了,可以让农民亲眼所见,能取到良好的言传身教的效果。二是多传授维权,农机技术方面的知识。首先要加大法制教育宣传,让农民朋友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改变模糊认识。其次,多传授农机技术方面的知识,让农民朋友提高选机、用机的水平,提高自身的素质。三是扶持名牌企业。重点扶持那些产品质量好,产销量大,市场信誉好的企业和厂家,从政策到技术、管理上多加以帮、促、管,加大龙头作用,促进我国农机产品的开发和改造,从而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产业化经营生产,促进我国农机产品的质量水平的提升。
(4)建立良好的维权机制。一是明确维权部门。各级公安、工商、质检、供销、农机部门,要按照分工,充分协调。尤其是农机部门,要采取主动,多方了解国务院、中消协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动向,从宏观上把握农机市场的发展和整治方案,争取其它部门的协助,从而使农机产品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公开维权程序。各级消协、农机投诉站,要广泛公开、宣传投诉的程序,简化办事手续。
综上所述,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既要持之以恒地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还要从长治久安出发,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标本廉治,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假冒伪劣的行为在实质上得以清除,净化农机市场,全方位地加大农机产品的管理力度,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农机产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