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是现代化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随着农业机械技术和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由于其高效率和高可靠性受到了越来越多农民的青睐,农业机械也在很大程度上减缓了人力参与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尽管如此,由于农业机械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学科越来越多,对操作者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在农业生产中,很多农机事故和故障都是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的,这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到了人身安全和农业机械的使用寿命,因此加强农机生产安全监督工作来提升和促进农机的合理使用是十分必要的。
1农业机械规范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机械化生产尽管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也同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农业机械的不规范使用、无证驾驶以及报废农机仍投入生产等现象都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农民的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超载、违法载人等现象也很常见,这都为农机生产留下了安全隐患。再由于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农机的科学使用与合理保养的意识淡薄,对农业机械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造成了很大影响。
我国政府对于农业机械参与农业生产作业给予了很高的重视程度,由于农机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各地农机管理部门专门以农业法规和交通法规为基础,制订了规范农机安全的相关政策,并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实施,对农机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促进农业安全生产环境的建立,从而保证参与农业生产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更能为农业经济快速稳定增长打好基础。
2多管齐下保证农机生产安全
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顺利进行需要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监理部门、生产厂商、农民等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为保证农业机械的规范使用与农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1)对于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应对农机安全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及时完善和细化有关农机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制度,保证基层监督执法部门有法可依,同时努力提升基层工作条件,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职业能力培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
(2)对于农机监理部门应当积极地转变自身的工作理念,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努力创新,将监督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通过自身工作带动农机使用者安全意识的提高,从而实现农机监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与执法应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同时应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努力提高监理队伍对相关法律的认知程度,对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严格实行注册登记和牌证核发,并对农机驾驶员进行相关的体检及技术考核,对于不合格的驾驶员应积极进行技术培训,达到技术要求才能颁发驾驶证。同时努力争取提升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投入,减轻农民办证及参与培训的负担。还应采用多种手段对农机安全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广告牌等资源强凋农机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时还应组织工作人员深人田间地头,对正在作业的农机及操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引导,确保安全工作宣传到位,为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氛围而努力。
(3)农机监理部门应当积极监督市场上销售的农机质量和适用性,避免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或是不适合本地区使用的产品在市场中销售,对于已经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应当予以追回并妥善处理,对销售不合格产品或农机配件的商家应联系工商执法部门予以处罚或停业整改。同时,对于农机销售量较大的机型,应当联系或监督生产厂家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要求有条件的厂家对所销售的农机给予一定的操作、保养和安全等内容的培训,对于新机器出现的农机故障或安全隐患能做到及时处理与排除,从源头上保证农机的作业质量和安全性。
(4)农机监理部门应当合理地组织农机操作者以及相关农民参加农机操作和农机安全培训,通过培训内容和安全事故的实例讲解,使操作者和农民能够更清晰的认识到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能够从培训中获得真正有用的农机操作知识,并清晰认识到各类农机事故容易发生的情况,使操作者自身认识到持证上岗、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在源头上避免麻痹大意、违规操作等危险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农业机械大规模生产的今天,农机安全监督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农机监理人员只有协调好上级部门、生产销售商以及操作者之间的关系,才有可能将农机安全工作广泛开展起来,才能进一步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