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收割机在安全生产中应注意的事项

发布日期:2019-04-18 00:14

一、首先联合收割机应当经农机监理机构登记并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未参加年度检验或者年度检验不合格的联合收割机,不得继续使用。

三、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应当经农机监理机构考试合格,领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后方可参加作业。

四、联合收割机的传动和危险部位应有牢固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