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制定的《新疆农机深松作业技术规范》,对确保作业质量,发挥该技术的增产效应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新疆农机深松作业技术规范》中作业要求和作业质量指标,以及在实际推广中的经验,将作业要求和作业质量比较关键的几个数据简略成数字口诀“123458”,以此想方便农机推广人员在实际推广中容易掌握要领,在开展深松技术宣传时更能使农牧民接受,提高宣传效果,供大家参考。
“1”代表的是深松作业机组的作业行走速度不宜超过10km/h,简略为“1”。根据我们的经验一般情况下7-10km/h为宜,在这个速度段深松机工作部件对土壤的抬升、挤压、撕裂等作用最强,能较好地打破犁底层,对土壤的扰动和碎土效果最好。
“2”代表的是深松作业时的土壤含水量一般在15-22%时为适宜,我们取了一个中间值20%,简略为“2”。这个含水量深松机工作部件对土壤可形成有效的挤压、扰动和碎土效果。
“3”代表的是深松作业间隔3-5年为宜,简略为“3”。深松过的地再次形成新的犁底层至少也得在3年以上。
“4”代表是深松深度必须≥40cm,简略为“4”。北疆地区的犁底层一般在30cm左右,深松深度达到40cm可完全打破犁底层。
“5”代表的是深松机工作部件覆盖率不低于50%,简略为“5”。深松机工作部件为弯刀式(偏柱式)的,其覆盖率不低于50%才能保证达到全方位深松的深松效果,而工作部件为翼铲类的还要高于50%。
“8”代表的是深松深度合格率≥80%,简略为“8”。即单位面积内80%以上的部分都要深松到,并且深松深度达到≥40cm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