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三)规定,生产者生产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虚假宣传:
一是指生产者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或在产品的铭牌、说明书上所标明的性能指标与产品实际质量不符;
二是指企业或经销商发放的宣传资料与说明书、铭牌所标明的性能指标不符;
三是指宣传资料中使用虚假的获证或获奖情况;
四是指经销商的口头夸大宣传。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三)规定,生产者生产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虚假宣传:
一是指生产者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或在产品的铭牌、说明书上所标明的性能指标与产品实际质量不符;
二是指企业或经销商发放的宣传资料与说明书、铭牌所标明的性能指标不符;
三是指宣传资料中使用虚假的获证或获奖情况;
四是指经销商的口头夸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