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必须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拖拉机作为一种机动车辆,同样需要遵守这一规定。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第三方受到拖拉机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因此,拖拉机不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即使拖拉机只在农田或私人土地上作业,不上公共道路,仍然建议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因为拖拉机在作业或运输过程中,也有可能对农民、工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可以为这些第三方提供保障,减轻拖拉机所有者的经济压力。此外,拖拉机在运输农产品等货物时,也可能对其他车辆或行人产生影响,因此办理保险也是一种责任的表现。
即使拖拉机不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不能否认其在事故中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如果拖拉机发生事故并导致第三方受伤或财产损失,拖拉机所有者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这不仅会给拖拉机所有者带来经济负担,还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信用记录受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