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依法合规购机后发现农机存在质量或售后问题,别急,农机质量投诉体系将为您提供帮助。农机投诉应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
维权前,请确保您通过正规途径购买了农机具,并持有正规发票、三包凭证、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同时,保留农机具的维修记录和问题部位照片作为证据。缺乏这些资料可能会影响投诉处理。
投诉流程如下:投诉方需向当地农机质量投诉站反映情况,投诉站将建立档案并进行案件审查。审查后,投诉站将发出是否受理案件的通知书。受理的案件将要求投诉方填写投诉情况通知书,并发送给被投诉方。投诉站将把投诉信息录入管理系统,被投诉方将接受调查,投诉站将进行调解,直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结案归档。
对于难以解决的投诉案件,农民朋友无需灰心。我国法律为农民维权提供了保障,相关法律条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第七条、《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以及地方的农机监管投诉法律法规。掌握这些法律“武器”,即便诉诸法庭也能确保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