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