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本现状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农业机械监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赋予了农业机械监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但是其上路执法权被取消,存在着执法与管理手段弱化、收费标准降低、设施装备落后等难题,这给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农业机械监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受到主客观原因、政策变动、机构不稳定和体系不完善等影响,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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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提高监理人员素质能力
第一,认真组织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法制观念,正确理解法律法规赋予农业机械监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第二,学习《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监理业务,按章办事。第三,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市、县农机业务部门和相关单位举办的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第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活动。
2.2完善体系,落实责任
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乡镇、村、社三级农机安全网络,设立农机监理服务中介机构,设置专业的农机协管员。并完善相关管理体系的建设,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还要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制定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和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监管中心和农机机主等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
2.3加快农业机械安全网络建设
巩固和发展创建“平安农机安全示范县、乡镇、村”活动的成果,加强基层农业机械安全网络建设,是目前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消除农业机械安全事故隐患。此外,建立村级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农业机械安全村工作责任,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管理,避免出现农业机械事故,为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2.4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扎实做好农机安全日常监管,自行组织监管人员开展路检路查行动。由分管领导带队,坚持每月中旬集中开展巡回检查工作,重点对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未检验作业等农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此外,对办事程序、年度检审、机车入户挂牌、纠正违章、事故处理等进行简化,为农机手提供便利,主动深入到镇乡、村社,现场办公,服务田间地头。同时要严厉处理违纪违法工作人员,树立农机安全监理良好的社会形象,并坚持德治与法制相结合,以德治感化人,以法制规范人,德法并施,以此实现农机安全监理的工作水平的提升。
2.5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创建“平安农机”明白卡宣传材料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摘要资料等形式,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平安农机”创建氛围。二是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采取出动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方式,强化对农机手和广大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三是通过法制宣传日和法制宣传月活动,与有关部门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农机安全意识。四是选择耕、种、收等农忙时节,深入乡镇、场院、田间开展赶场宣传、院坝宣传和作业现场宣传,组织干部送农机安全生产挂图、手册等宣传材料进乡村、进农户、进地头。
3结语
农机安全监理是山区农机化工作的主要构成部分,是组织农机化生产的主要方式,是农村经济运行的链条。因此,我们必须提高监理人员素质能力,完善体系,落实责任,加快农业机械安全网络建设,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着手,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