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NY/T1014—2006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脱粒机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小麦、水稻、玉米、大豆脱粒机的质量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1.作业性能
(1)全喂入式脱粒机作业性能指标
未脱净率: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简式机型)≤1.0%;玉米(半复式机型)≤1.0%。
总损失率:小麦、大豆(复式和半复式机型)≤1.5%;水稻(复式和半复式机型)≤3.0%。
破碎率增量:小麦、水稻(无分离、清选简式机型)≤0.7%;小麦、水稻(有分离、清选简式机型)≤1.0%;小麦、水稻(复式和半复式机型)≤1.5%;玉米(简式机型)≤1.0%;玉米、大豆(复式和半复式机型)≤3.0%。
含杂率:有分离、清选简式机型≤4.0%;复式和半复式机型≤2.0%。
二次处理量:半复式机型≤2.0%;单位功率生产率:无分离、清选简式机型≥200千克/(千瓦·小时);有分离、清选简式机型≥160千克/(千瓦·小时);切流复式和半复式机型≥150千克/(千瓦·小时);轴流复式和半复式机型≥130千克/(千瓦·小时)。
纯工作小时生产率:简式、复式和半复式机型不低于额定生产率。
(2)半喂入式脱粒机作业性能指标
总损失率:小麦≤3.5%,水稻≤2.5%。
破碎率增量:≤0.5%。
含杂率:≤1.5%(无清选机构的脱粒机不考核含杂率)。
单位功率生产率:小麦≥240千克/(千瓦·小时),水稻≥300千克/(千瓦·小时)。
纯工作小时生产率:不低于额定生产率。
(3)脱粒机可靠性指标
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简式全喂入式脱粒机≥120小时;复式和半复式全喂入式脱粒机≥100小时;半喂入式稻麦脱粒机≥10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