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治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本文从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两方面详细说明如何保证农业机械生产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农业机械;安全;管理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就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农业机械的检验、登记、发牌发证等项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农业机械的管理,实质上是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对农业机械的技术监督和控制,实现以高效、优质、低耗、安全为目的的最佳管理。
1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
为保证农业机械能够优质、高效、低耗、安全地进行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对农业机械进行技术状态的检验,督促有机户及时排除故障,认真进行维修、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设备齐全、机件良好、安全可靠的良好技术状态,避免农机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农机监理员为能迅速而科学地对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作出准确判断,应明确各种农业机械安全检验的项目及其技术要求,掌握正确的检验方法和步骤,熟练运用检验仪器和设备。
1.1影响农业机械技术状况恶化的因素
(1)载荷的影响。农业机械超载超负荷,零件的磨损速度上升。因为超载使各总成的工作负荷增加,工作状态不稳定;发动机处于高负荷且在不稳定情况下工作,造成冷却系统水温和曲轴箱内的机油温度过高等。这些都会使发动机磨损增大。(2)零件质量的影响。零件质量是指零件结构设计的合理性、零件选材的优劣以及零件的加工质量等方面,这是零件使用寿命长短的基础。现代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零件结构设计合理性向题上作了周密考虑。在制造工艺方面力求采用最新技术,努力提高加工质量。选材方面,合理地考虑了材料的硬度、强度及耐磨性。(3)驾驶技术的影响。驾驶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直接关系到机件的使用寿命。正确的操作方法应为:冷摇慢转、预热升温、及时换挡、轻踏慢抬、掌握温度、避免灰尘等。这是延长农机使用寿命的有效办法。驾驶中要注意发动机的工作温度是否正常,润滑状况是否良好,换挡要及时轻快,减少冲击载荷等。(4)维修质量的影响。及时高质量地维护农业机械是减少零件磨损、延长农业机械使用寿命的关键。如能依照维护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调整、紧固、检查、润滑,及时排除故障等,不但能保持农业机械的完好技术状况,且能减少零件的磨损,延长农业机械的寿命。
1.2农业机械技术状况的诊断方法
(1)人工直观诊断法。人工直观诊断方法,又称为感观法,即借助于检测人员的感官和简单的技术装备,如听诊器、扭力扳手等进行检查的方法。这种诊断法可以概括为看、听、嗅、摸、试、问六个字。看,即观察发动机的排烟颜色,发动机的异常动作和农业机械各总成渗漏情况等。听,即听其声响,如异常声响发出的部位,声响轻重等。嗅,即用鼻闻农业机械在运转中散发出的某些特殊气味来判断故障之所在。这对诊断用电系线路、摩擦衬带等处常见故障简便有效。摸,即用手感触试可能产生故障部位的温度、振动情况等,从而判断出轴承是否过紧、制动有否拖滞、供油管道有无脉动等。试,即试验验证。用试车的方法去验证故障的部位,用单缸断油法断定发动机异响的部位,用更换零件法来证实故障的部位等。问,即调查。除驾驶员诊断自己所驾机车外,任何人在诊断前必须问明情况,包括机车已作业的小时(或作业亩、运输里程)、作业的环境条件、近期的维护情况、故障发生前有何预兆,是突变还是渐变等。总之用人工直观法诊断故障,能通过“六字”方法,先搞清故障征象,后通过具体分析,从简到繁,由表及里、按系分段、逐步推理诊断出故障所在。(2)现代诊断法又称仪表法。这种诊断法是农业机械处于或接近实际工作状况,然后对农业机械工作过程参数(如发动机功率、油耗、制动距离等)和伴随工作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参数的额定值、允许值和极限值进行分析、比较,最后对所检验的农业机械、总成或系统等的技术状况和故障作出正确的结论。
1.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及其一般技术要求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要求达到:“四不漏”“五净”“六良好”。“四不漏”为: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五净”为:油净、水净、空气净、机车净、工具净;“六良好”为:调整良好、紧固良好、润滑良好、冷却良好、电路良好、仪表良好。对整机综合性的要求是:启动顺利、功率和油耗正常、运转平稳、安全可靠。
1.4农具的技术检验项目及要求
农具的工作原理、功用、构造和具体要求等是各不相同的,但从安全检验的角度出发,对于农具要求达到:“三灵活”“五不”“四良好”。“三灵活”为:操纵灵活、转动灵活、升降灵活;“五不”为:不晃、不钝、不变形、不锈蚀、不缺件;“四良好”是;紧固良好、润滑良好、安装良好、调整良好。对整机综合性能要求是:运转正常、安全可靠。农具的一般检验要求:①对农具的安全性能进行评定:没有安全保证的农具不允许使用;②农具的各零部件必须完整无损,装配调整良好;③保证安全的部件应当完整无缺损、可靠,操作台、杆、手柄、扶手、座位、踏板等均须符合安全要求;④转动部件及操纵机构应灵活自如操作轻便,工作刃应锋利,所有非调整部位的螺栓等紧固部件应按技术要求锁紧固定;⑤认真做好新农具运转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安全,延长机具使用期限;⑥安全销、重要部位的开口销不能使用代用件和用过的销子。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应当经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登记,并核发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取得行驶权和所有权的标志和凭证。号牌分临时号牌、正式号牌,临时号牌为纸质,是在规定时间内,拖拉机取得行驶权的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核发临时号牌:①新购置的拖拉机从拖拉机的销售部门或生产厂所在地,开往买主的所在地时,应申领临时号牌;②拖拉机转移,因原正式号牌已按规定交回原管辖区的农机监理机构,而需要从原籍驶至新籍,应申领临时号牌。正式号牌为铝质,一式两面,一面悬挂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前端规定的位置,一面悬挂在拖拉机挂车尾部规定位置,挂车后栏板外侧喷刷与号牌相同的放大字号。或联合收割机尾部规定位置。拖拉机号牌与联合收割机正式号牌在颜色上有所不同,拖拉机号牌为绿底白字,联合收割机号牌为白底红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停驶登记、复驶登记等。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的,向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提交的证明和凭证有: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机发票或其他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