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三包规定,消费者符合下例条件的,可以要求销售者换货。
1、三包有效期内送修的产品,自送修之日起超过4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如实记载,销售者应当凭此据免费为农民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安全性能故障或者使用性能故障,农民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销售者应当按照农民的要求负责换货或者修理。
3、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安全性能故障或使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修理者更换总成或部件。更换总成或部件后的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农民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