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尽管有关部门对农机质量监督工作做出巨大努力,但据调查了解,在一些地方的农机质量监督工作中,出现一些不良倾向,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一是急功近利。一些地方的农机质量监督工作,忽视长远工作目标,热衷短期行为,靠“玩数字游戏”创辉煌,靠“技术处理”赢“政绩”。表现为虚报、谎报、编报农机质量监督工作进展情况,隐瞒、漏报农机质量监督工作中潜在的各种倾向性问题。
二是顾此失彼。有些部门干部每遇应急性农机工作,随意对农机质量监督部门发号施令。如招商引资建立农机专业市场不准进行质检收费;春耕、秋收支农服务旺季,不允许质检人员执行公务等等,致使假冒伪劣农机乘机而入,坑农害农。
三是无视法规。很多质检人员在治理整顿农机市场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当权者或亲朋好友写字条、打电话或登门说情,为其开脱责任的情况。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的不良氛围,给执法执纪的质检人员增加了极大的工作压力和精神负担。
四是安常处顺。一些地方的质量监督工作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有的认为监督严了会影响农机市场建设和发展农机商品经济的积极性,所以对质量监督工作抓而不严,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有的对假冒伪劣农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有的凭借职权或关系,收受不法商贩贿赂而满足私欲,干着损公肥私的勾当。
五是推委扯皮。在些地方由于机构改革,农机部门的质量监督组织尚未健全,而农机质量监督工作由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统管。由于技术监督部门公务繁忙,对农机方面的质量监督根本顾及不来。一旦产生违法违纪案件,两家往往相互推委和搪塞,农机主管部门对质量监督时常出现失监、弱监的现象。
六是敷衍了事。一些技术监督部门打着治理农机市场的幌子,深入生产、销售等部门开展质量大检查,收取一笔费用后就草率收兵。有的还盲目颁发“质量信得过单位”牌匾,为不法商贩开绿灯,为机手埋下事故的祸根。
七是重增长,轻管理。一些地方干部把发展农机动力速度当作赢得政绩的主要工作来做,而对农机综合结构发展和保质保量工作却过问甚少,致使许多乡村不但出现了农机动力结构比例失调和机具相对过剩闲置且事故频出的反常现象,而且也出现了综合农机质量监督程度和依法行政水平仍较低的畸形发展。
八是挤占质管经费。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忽视农机质量监督工作,不仅不投入经费,反而上级下拨的有限经费也不同程度地被挤占、挪用。
九是重“大”轻“小”。有关部门在抓农机质量监督工作中,只注重抓大、中、小城市“大气候”的农机质量监督工作,而轻视与之同步的乡、村“小气候”的农机质量监督工作,致使在乡村农机质量监督工作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处于被动应付局面。
由于受所述的不良倾向的制约和影响,一些地方农机质量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假冒伪劣现象泛滥成灾,对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净化农机质量监督的不良倾向已近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