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惠东县农机作业燃油补贴总结

发布日期:2019-04-20 18:37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意见》(惠府办【2011】12号)及惠州市财政局、农业局《印发<扶持农业机械化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农【2012】23号)文件精神,我县切实加强了本地区农机作业燃油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严格审核程序,强化检查监督,规范、有序推进全县的农机作业燃油补贴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根据扶持农业机械化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全县享受补贴拖拉机940台,收割机72台。其中:80马力以上拖拉机16台,45马力以上收割机28台,各补贴700元/台;50-80马力拖拉机21台,25-45马力收割机35台,各补贴600元/台;25-50马力的拖拉机10台,15-25马力的收割机4台,各补贴500元/台;25马力以下拖拉机893台,15马力以下收割机5台,各补贴200元/台;以上合计为25.1万元。

二、农机作业燃油补贴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由县农机主管部门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应补贴的农户。

三、自2011年开始,惠州市针对农用机械这一特殊行业开始发放“农机作业燃油补贴专项资金”至今已历时4年了,这项强农惠农措施让广大的农用机械者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