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耕作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21-08-24 01:51

标准编号DB62/T1433—2006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技术内容、技术要求、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质量验收标准。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河西冷凉风沙灌区和中东部黄土高原残塬丘陵沟壑区的小麦、玉米、啤酒大麦的保护性耕作作业;其他地区和作物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1.主要机具包括免耕播种机、浅旋播种机、深松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圆盘耙和植保机具等。

2.作业质量要求

(1)小麦、啤酒大麦等麦类留茬高度≥15厘米;玉米等大根茬作物留茬高度≥20厘米;糜子、油菜等作物留茬高度≥10厘米;切碎长度≥10厘米,秸秆应覆盖均匀,农作物秸秆残茬覆盖率30%以上。

(2)秋季表土作业深度不超过8厘米,春季表土作业深度不超过6厘米。

(3)播种作业:播种深度、施肥深度、种肥间距、行距等符合相关规定,断条率≤2%。

(4)杂草和病虫害防治:无杂草和病虫害大面积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