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于1990年12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并于1991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规定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法律,旨在促进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加速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该法律规定了农业机械化的范围、原则和政策,明确了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和任务,并提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措施。其中,重点推动农业机械化技术、农机产品和农机服务的发展,支持农村企业、合作社和个体户发展农机服务,鼓励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农业机械化先进技术。
此外,该法律还规定了农业机械化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明确了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同时,为保障农业机械化的安全和环保,该法律规定了对农业机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管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