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要建在地势较为高燥、向阳、背风、水源充足、无污染、供电和交通方便的地方,选择猪场场址应遵循不占良田、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旅游区、水源保护区和环境公害污染严重的地区修建猪场,不能影响村容村貌、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能在居民饮水取水点的上方。
猪场建设的一般要求:地址要选择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无高大建筑物遮蔽处。坐北向南,或稍偏东南,不超过15度,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用电方便,远离主要公路干线,远离城镇和居民住区,远离畜禽屠宰加工场,下风向、便于防疫。猪场建设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地下水位低、给排水方便、安静的地方,也可利用老猪场改造。猪场的大小,应根据养猪的数量而定,以每头猪占0.8至1平方米地面为宜。
修建养殖场首先要申请场地,对经批准的场地上才能建设养殖场,根据养殖场现模,增设化粪池或沼气池,养殖粪便不污染环境!
养猪场建在地势较高背风向阳,水源充足,交通电力方便,无污染环境远离居民区和饮水源地区。必须建粪污集中处理。
养猪场的建设所用养殖用地,不能在禁养区内,不是基本农田,选择地势高燥,向阳,无污染,交通,用电用水方便,场区内生产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内部布局及设施设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