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的设立依据主要包括《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和《农机具服务合作社管理办法》等。根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农机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组成的,以合作方式从事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经济组织。而《农机具服务合作社管理办法》则具体规定了农机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成员资格、经营范围、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法规关注点。根据《农机具服务合作社管理办法》,农机合作社主要从事农机具的使用、维护、修理、租赁等服务,同时还可以开展农业技术咨询、培训、推广等业务。各个农机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农机使用、维护、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农机的正常运行和农民的安全。
此外,农机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也是需要关注的。根据《农机具服务合作社管理办法》,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应加强对农机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农机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和发展。